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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4.62万人进行个税自行申报 日期:2008-04-30
深圳市地税局将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列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通过规范征管规程、完善申报软件、明确催报措施、加强对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强化考核制度等“六大举措”,做到了领导重视、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在纳税申报期内共受理146206名纳税人申报,比去年同期增长29.2%,入库的补缴税款4319.86万元,受理外籍人员申报1.15万份,网上申报比率达61.71%。 为了使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觉纳税申报,该局重点加强对外宣传。在宣传对象上,一是重点做好扣缴义务人的宣传发动工作。建立和完善扣缴义务人代申报管理台帐,通过集中座谈、个别约谈、上门服务等各种方式,对未协助纳税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进行催办;二是重点针对高收入者个人的宣传督促工作。以及聚声局长名义向15万名高收入者发出新春贺卡并提醒其按时申报,在《香港文汇报》专版刊登自行申报知识并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香港人依法申报。在宣传内容和形式上,一是重点宣传自行申报办法和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和信息保密措施。发放50万份纳税申报表,编撰并发放52万份《申报知识问答》、《申报指引》、《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和《纳税申报表填表示范》等各类宣传资料;二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除了印制纸质宣传资料外,录制6期电视专题节目,2次向社会发布通告,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和《香港文汇报》累计刊登18个版面的宣传内容;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告知纳税申报截止期限,123662咨询电话受理人工咨询7500次。此外,还积极组织“纳税服务志愿者”活动,在商业中心区多次举办大型税收宣传活动,促使了自行申报工作任务的超额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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