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对八大行业及长亏不倒企业进行重点评估检查
日期:2008-04-29
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按照老税法进行的最后一次汇缴,受新法税率降低等的影响,纳税人可能会产生向后转移利润以及其它违法违规的问题,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着的巨大的挑战。为了切实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日前转发省局《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要求,各基层局对完成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进行评估、检查。发现纳税人汇缴申报存在异常的,申报期内,要及时通知纳税人纠正问题,重新依法正确计算2007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重新办理汇缴申报;汇缴申报期后,对于虚假申报的纳税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各基层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要达到100%,查帐征收企业的纳税评估面要达到100%,查帐征收企业的检查面要不低于30%.根据青岛经济发展水平及行业分布情况,市局确定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电力、餐饮住宿、社会中介、货代、娱乐等行业作为评估检查的重点行业;长亏不倒户、企业集团、改组改制户、所得税同期减少20%户、重点税源户、税负率明显异常户、经汇缴需办理退税户、关联交易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户、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户、减免税户、弥补亏损户、工资加计扣除户等作为评估检查的重点纳税人。对外地企业在青岛设立的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按原政策规定又在青岛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要逐户进行检查。
对于完成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纳税人要及时进行评估,及时纠正企业汇缴申报中的问题,纳税检查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进行,9月底前结束,对涉及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要优先安排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