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三部门联合建立中小学税法宣传教育基地 日期:2008-04-25
为全面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创新税法教育载体,发挥学校辐射作用,推动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批税法宣传教育基地。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每市设立一处,统一悬挂“山东省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标识,政府法制部门把税法宣传列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教育基地的业务指导;国税与地税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教育基地提供税法宣教资料,积极组织税法宣教活动。通过建立税法宣传教育基地,从青少年抓起普及税收基础知识、开展税法宣传教育,不仅有利于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理念,而且有利于通过学校辐射家长、辐射社会,进一步拓展税法宣传覆盖面、增强渗透力、优化宣传效果。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