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税局就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公布答疑
日期:2008-04-21
这些退税不属于政策性退税
据报道:广州市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个税自行申报情况已于日前公布。看着其中的各种统计数字,有对申报事宜极为关注的纳税人开始提出了连串疑问:哪些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获退税?成为
申报一族后有何好处?申报不准税局会不会秋后算账……
退税原因多为计算问题
据广州市地税局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今年全市共有11.8329万名纳税人完成了个税自行申报,其中,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补税金额724.11万元,申请退税7.19万元。对于媒体公布的这些数字,年所得超过12万元、目前在一家事业单位任职的程小姐产生了兴趣:“可以申请退税吗?听说国外有很多退税的规定,国内哪些人、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退税?”
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对此这样解释:这些退税是由纳税人在申报中提出,最后还须税局后台核实。这些退税,绝大多数是因为计算问题,而不属于政策性退税,因为享受政策规定减免税的所得要在征税前扣除。比如,有纳税人在两个单位都领有工资薪金,合并所得时可能会发现原来多扣税了,因此会有纳税人申请要求退税。
至于哪些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获退税?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享受免税优惠的,如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和复员费、安家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等;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以及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减税优惠。
申报“新丁”疑问多多
因为自己工薪年所得仅仅比12万元多了1元多,周小姐成为今年个税申报的“新丁”,她关心的是:不知道申报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好处?李先生今年成为申报“新丁”,归功于去年股市大牛行情,他心里有些不踏实:“不知道我计算出来的炒股所得是不是准确?其他所得有没有完全算进去?申报不准,不知道税务机关以后会不会秋后算账?”
周小姐的想法和李先生的担心其实颇具代表性。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在今年全国近213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者中,有近50万人属于申报“新丁”。广州也有2万多人成为申报“新丁”。而来自澳洲会计师公会对国内最新税务调查显示,在需要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的人士中,有36%的人仍表示,对完成年度申报规定仍感到困难,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收集收入资料困难(占40%)。调查报告建议,管理部门应指导人们如何正确申报他们的股票转让所得,并考虑引入更多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