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国税强化零散税管理 日期:2008-04-21
2007年,海口市国税局组织零散税收收入2527万元,同比增长28%;今年一季度,该局组织零散税收收入891万元,同比增长51%。 为强化零散税收征收管理,该局严格实行“双人上岗、上岗佩卡”制度。严格规定代征员进行税收代征工作时必须两人以上、同时佩戴特制的工作卡,有效地防止了收税不开票、收人情税或应收不收等涉税不廉现象的发生,做到了文明执法、执法规范。并严格执行“税款报解双限”制度。根据“征收税款时间达三天或税款金额达1000元应结报票款”的规定,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票证的结报、审核和税款的汇解、入库等工作。发现不及时结报、汇解、税款入库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严防积压、挪用、贪污税款行为的发生。为防止“大头小尾”发票的发生,设立“换票小组”负责换取纳税人取得的部分完税凭证,并与开票人员已开具的完税凭证进行核实。要求每月换票率不得小于已填用完税凭证的2%。要求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局长每月必须不定期到市场征收一线进行巡视,深入了解一线税源情况、征管情况,并通过走访纳税人的形式,了解征收人员廉洁自律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把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该局加强与集贸市场管理部门、工商局和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理。设立意见箱、投诉热线。除在办公场所设立意见箱外,还在各临商开票点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广泛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