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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地税把好四关财产转让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08-04-07
自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工作以来,三河市地税局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把好数据采集关。该局积极与房产局、土地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互动机制,定期从房产局、土地局取得个人房产、土地等财产转让信息及个人联系方式,从而精确确定财产转让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并及时与其取得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辅导服务。二是把好宣传辅导关。该局为每一名财产转让纳税人制作了《致财产转让所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一封信》,并通过邮局于1月份发放到纳税人手中,为进一步促进该部分纳税人及时进行申报,该局积极与移动、联通等电信部门取得联系,通过发送短信的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扩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影响面。三是把好政策培训关。组织内部人员系统学习个税自行申报的有关政策文件,熟悉掌握申报范围、年所得的计算口径、标准和计税依据以及申报的具体要求,尤掌握好《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法律责任等内容,以保证纳税咨询及纳税申报的准确规范。四是把好责任落实关。根据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人根据所在地址将工作任务和目标量化分解落实到各征收单位和管理人员,实行目标考核,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提高工作积极性。定期检查督导工作,通报各单位税收入库情况,建立内部跟踪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自行申报工作顺利开展。截止目前,该局共受理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2565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2565人次,年收入总额807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6421万元,应纳税额564万元,取得了较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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