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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非营利性医院不收税 日期:2008-04-02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卫生局了解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出台,这两个文件是由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可以看出昆明加快医改和发展民营医院的决心十分坚决。今后,新办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税收全免。 《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主办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农村服务网络,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在常规医疗服务领域,实行“管办分开”,社会办医院,政府管医院。鼓励社会投资,实行自主经营;政府投资向需方倾斜。在医疗保障领域,坚持政府与个人分担,全民医保。在医疗监管领域,维护公平竞争,控制医疗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加强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文件要求,昆明市要在3到4年内,原则上基本完成公立医院的改革。公立医院改制后,原有职工的身份和参保政策不变。民营医疗机构聘用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昆明将采取鼓励和激励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使其成为独资、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营主体。 对履行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如传染病防治机构、精神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实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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