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个税申报首迎外籍人员
日期:2008-03-27
3月25日上午,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迎来了一位特殊的个税自行申报者——来自荷兰的外籍专家。这是我市今年首位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外籍人员。
根据去年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这位外籍人员申请表格,填写了相关信息,然后存入档案,整个过程不过十几分钟。他主动申报了其所取得的2007年度来源于中国的35万元的个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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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07年外籍人员取得超过12万元的收入如何进行申报,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您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且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2)如果您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即使您的收入已经达到12万元,也可免予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