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所得税将成为今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
日期:2008-03-26
今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对所得税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3月18日召开的全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国税稽查部门要紧密结合我省所得税两法合并后税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将企业所得税检查作为全年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抓紧抓好。具体到检查的行业来说,主要为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其次是餐饮业及娱乐业、有色金属冶炼业、证券业、中介服务业、品牌营销的总代理商(总经销商),此外,还将从金融业、保险业和供电行业中选择3户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作为直接组织检查和督办的重点,而农村信用社及城市商业银行的检查将作为全省专项检查的重点,由省局直接组织开展检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今年我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打击利用“四小票”特别是海关完税凭证偷骗税行为以及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