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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道县地税局税收执法监督“四严格”获好评 日期:2008-03-25
3月24日,湖南省通道县地税局特邀县人大副主任杨世然等8名社会监督员对该局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受到县人大、纪检监察、工商联及纳税户代表的充分好评。近年来,该局注重不断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做到执法监督“四严格”: 一是严格税收减免纪律,实施“阳光”减免。该局加强和完善了税收减免管理,对税额较大的再就业税收减免严格审核手续,实行税收管理员、分局长、税政科长、分管局长四级管理机制,做到层层把关,公开透明。坚持税收案件由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制度,确保审理案例实事清楚,数据无误,资料齐全,适用税法条款准确,文书办案程序合法,实现了税收案件的零复议和零诉讼,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税收执法检查,推行责任追究。坚持按季抓好税收执法检查活动,实行岗责结合,责任到人,对违反规定和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进行经济处罚。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个体经营户享受下岗税收优惠等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三是严格税风税纪,加大反腐倡廉教育。该局积极加强地税干部作风建设,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从学习、工作和生活小节入手,引导和号召全局干部时常具备“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定期邀请县纪委、检察院领导为全局税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等,现身说法,警钟长鸣。积极组织开展了“勤廉税官”评选,用身边的事,身边的典型,激励广大税干,营造风清气正的税收执法环境。今年来,该局还连续第六年蝉联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健全监督网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暂行办法、税收执法检查实施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同时,特聘县人大、纪检监察、工商联、协税护税单位以及纳税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事长期监督地税部门的税收执法,及时反馈,定期交流,收到了良好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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