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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启动 日期:2008-03-18
记者3月1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江西全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日前启动。本次评定适用于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确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的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纳税信用等级分A、B、C、D级。纳税人可对照《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自评,并向所辖的县(区)地税局或者国税局提出相应等级申请。对于申请A级信用纳税人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其纳税信用情况进行三级审核,并征求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名单后统一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税务部门将正式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并进行授牌。纳税信用等级确定后,主管税务机关将对各级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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