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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税确定教育培训工作九项目标和九大任务 日期:2008-03-11
九项目标:一是广大干部理想信念坚定,积极为税收事业和经济社会建设做贡献,在处理重大税收问题上,全面准确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局党组的决策,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广大干部法律意识强、法治观念浓、法律素质合格,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在工作中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办事;三是广大干部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坚持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维护好“文明规范行业”荣誉,全系统行风建设进入当地前三名,60%以上的市县局行风建设在当地名列第一;四是广大干部勤政廉政,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全系统不发生大案要案;五是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9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队伍比例达到3%以上;六是建立适应能级管理需要的教育培训体系,能级教育培训面达到100%,各能级的人数满足各类岗位的需求,能级考试定级工作常态化;七是岗位培训面达到100 %,人均每年培训12天以上,全体干部掌握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八是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综合能力明显提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九是45岁以下干部全部通过税务系统“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证书”(NIT)考试,全体干部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本岗位业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局将努力做好九项工作:一是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理论教育;二是以增强法治观念为重点,大力开展政策法规教育;三是以激发队伍活力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四是以筑牢思想防线为重点,切实开展廉政教育;五是以优化队伍结构为重点,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六是以适应能级管理为重点,全面开展能级教育;七是以适应岗位需求为重点,持续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八是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不断开展领导干部培训;九是以提升计算机操作能力为重点,继续开展信息化知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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