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地税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日期:2008-03-11
一是加强领导,认识到位。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到位。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注重公开的时效性,不准迟公开或不公开,对造成的过错由相关科室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加强检查,公开到位。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检查督促相关科室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到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