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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国税局提前完成个体户典型调查表录入工作 日期:2008-03-11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的通知》(桂国税函〔2007〕1130号 )的工作安排,自2月26日起,浦北县国税局就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开展个体户典型调查表录入工作,截至3月5日,该局的个体户典型调查表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要求,典型调查工作要在2月29日前完成,但因区局网络问题各市录入工作进度缓慢,2月29日区局发布通知将录入工作的期限推迟至3月7日。鉴于该局个体户典型调查户数多、录入人员人手不足,加上网络极为拥挤,客观上增加了录入的难度,按照正常的上班时间和正常的录入速度将难以完成录入任务。面对上述种种困难,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勉励下,该局录入人员振奋精神,在正常上班时间不放松录入工作,在八小时之外还加班加点,利用中午和晚上网络畅通的有利时机抓紧录入。录入人员连续二天晚上加班三个小时以上,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0小时以上。截至3月5日,该局提前完成全部个体户典型调查资料录入工作,共录入资料605份(其中小江分局334 份,张黄分局 109份,寨圩分局162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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