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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地税局三措并举强化工作落实成效显著 日期:2008-03-05
一是明岗职、清责任。制定完善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使税干明白“做什么”;层层签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规程,使税明白“怎么做”;定期进行督查考核,使税干清楚“做得怎么样”;根据地督查结果,严格过错追究,使税干清楚“做得不好怎么办”。二是严机制、抓落实。制定完善了《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工作落实制度》、《限时回复制度》、《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问廉问责工作制度》,修订并完善了立项、登记、交办、承办、催办、反馈、通报等一系列可操作的程序。按照“内转外不转、牵头办理、联合审批”的要求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代开发票、发票领购、税款核定等所有办税事项都制作了示范文本并不折不扣地遵照执行。三是重督查、讲追究。制定完善了工作督查职责、实施办法和流程,对年初目标责任制和会议及领导安排事项采取定期督查、跟踪督查、明察暗访等方法开展督查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做到了一月一安排、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评价、一月一提醒、一季一考核,事事有督查、件件要落实,对当月、当期工作督查结果,在“工作督办栏”公示,对工作督查结果赋予目标责任制考核20%分值,还用红、黄、蓝三色旗进行公示。同时依据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考核结果进行相关的责任分解,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内部待岗、经济处罚等处理。通过对日常税收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发现潜在隐患,确保了
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2007年度先后被省文明委授予“文明和谐单位标兵”称号,被晋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集体”,被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2007年度“爱心助学行动”先进单位,政风行风评议连续六年夺得全县第一并被县委、县政府确定为2007——2008年度“免评”单位。局党总支被评为“红旗基层党组织”,被市局评为“党组抓党建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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