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1月份企业所得税增长38倍
日期:2008-02-22
据统计,截止1月底,灵山县国税局组织企业所得税入库78万元,同比增收76万元,增长38倍,增收幅度屈居该县工商各税之首。
据悉,企业所得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为计税依据。它随着灵山经济的不断发展,私营企业如雨后春笋一样不断涌现,到目前为止,在国税部门已经注册110多户。因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显得更加重要。
今年1月份以来,灵山县国税局结合当前征管的现状,按照“抓早、抓实、抓出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切实抓好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扭转了企业“自由”申报的局面,确保今年1月份企业所得税收入有新的突破。一是做好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辅导工作。1月初,该局及早介入,组织征管员深入企业摸清经营情况,掌握企业核算特点,并指导和督促企业报送年度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前期辅导工作。二是加大核定征收力度。对于“自由”申报面大、长亏不倒、财务核算不准确不健全的企业严格实行核定征收率征收办法。三是健全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该局依托CTAIS系统,结合一户式管理,建立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台帐等一系列管理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四是加强预警管理。结合日常征管中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的情况,按规定进行日常监控和纳税评估。五是做好新旧所得税法宣传、解释、衍接工作,确保新的所得税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