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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分类认定的通知 日期:2008-02-21
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分类认定的通知 各纳税户: 根据义国税政[2006]17号 《义乌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将对2007年12月31前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的2008年度所得税管理类别重新进行认定,请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相关资料于2008年3月6日前报送税收管理员。 附:企业需报送的资料: 1、A类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007年度的营业收入(销售额)证明(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等),《企业所得税分类认定审批表》。 2、B类企业:书面申请报告, 2007年度的营业收入(销售额)证明(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等)。《企业所得税分类认定审批表》。 3、C类企业:《企业所得税分类认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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