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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地税全力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自行申报工作 日期:2008-02-21
为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工作,三河市地税局先利用电视台、报刊、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发布《三河地税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告,帮助纳税人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内容、地点、时间、程序和法律责任,增强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纳税意识。对个体工商业的高收入者、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者采取电话语音提醒的方式告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实现告知率100%。同时组织全市独资以上企业会计和财务经理共计1200余人进行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培训,详细讲解所得税应税所得各项目之间的划分、计算以及申报表的填写,提高纳税人自行汇缴的能力。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自行申报,该局在东、西市区征收厅分别设立了专项征收窗口,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并安排专人指导纳税人填写申报资料。申报期内,主管领导全程监控,随时解答纳税人咨询的各类问题,最大限度地优化纳税服务。并要求管理人员详细汇总、比对、分析申报资料,并依托纳税人身份证号码,编制纳税识别号,按照“一户式”存储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同时对未及时申报的纳税人再次告知、提醒,细化征管工作。 截止目前,三河地税已有102户纳税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全市独资以上代扣代缴企业也在积极协助组织高收入者办理纳税申报,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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