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税务局确认波迈卷烟消费税
日期:2008-01-28
1月21日晚,菲律宾财政部大臣Margarito Teves说,菲律宾税务局遵守其早些时候做出的裁决,保持波迈卷烟的消费税为每包26.06比索。
不过,Teves说,财政部还必须对这个问题做出最后裁决,因为税务局已经提交了自己的立场。
Teves告诉记者说:“税务局维持了自己以前的裁决。这是他们的立场,但我们仍然还需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审查。”
自去年以来,由于菲律宾税务局和财政部评估的两种不同税率,由英美烟草公司所拥有的波迈牌卷烟一直处于立法议员、政府与卷烟从业者争论的中心。
因为波迈牌卷烟以前是在免税商店出售,去年2月,菲律宾税务局将每包波迈牌卷烟的消费税率确定为26.06比索。
然而,在去年7月,财政部重新将波迈牌卷烟归类于中等价位卷烟,而这种卷烟需要缴纳每包6.74比索的消费税,比税务局征收的每包26.06比索的消费税低了19.32比索。
在英美烟草公司就向波迈征收较高税率的问题向财政部提起申诉之后,出现了以上提及的相关情况。
Teves说,财政部正在对其2007年7月份的裁决进行审核,并且会在做出这个问题的新裁决之前考虑所有相关方面。
立法议员们已经要求财政部官员注意,称财政部没有驳回税务局税务裁决的权限。
英美烟草公司早些时候威胁说,如果菲律宾税务局坚持向波迈卷烟推行每包26.06比索的消费税率的话,它将把这个品牌撤出菲律宾市场。
菲律宾的其他几家卷烟公司也提出申诉,反对财政部7月24日的裁决。
富通烟草公司、美国人所拥有的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联合英美烟草公司(Anglo-American Tobacco Corp.)和日本烟草国际菲律宾公司已经提起动议,要求重新考虑财政部7月24日的裁决,称波迈卷烟以前是在免税商店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