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耕地占用税额标准每平方米从6元提高到30元 日期:2008-01-28
昨日,记者从市审批中心财政局窗口获悉,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今年起,我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进行了大幅调整,由以前的约每平方米6元提高到每平方米30元。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老的条例相比,首先是提高了税额标准,将以前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的上、下限都提高4倍左右,同时统一了内、外资企业耕地占用税税收负担。另外,新的条例从严规定了减免税项目,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