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个税新政减负 工薪族年省六亿
日期:2008-01-25
从2008年3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我省工薪族预计一年可减负6亿元。这是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地税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2007年,我省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36亿元,比2006年增加10亿元多,其中,工薪族仍然是缴税“大户”。山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受益最大的是现行适用税率为5%的群体,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工薪阶层因此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新的个税起征标准,在省城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冯女士算了一笔账,她的月收入为2000元,个税起征点为1600元时,她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1600=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400×5%=20元;如果起征点为2000元,便不需纳税,每月就可省下20元。
山西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受物价上涨影响,城市工薪家庭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基础费用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高,不少工薪族能少交税或是不交税,税务支出减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工薪族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