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南乐国税所加强砖瓦企业税收管理
日期:2008-01-25
2007年南乐所牢牢把握住市、县局提出的“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精细管理,科学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主线,紧扣汉中国税发展的主题,在科学管理和纳税评估上狠下工夫, 2007年所上9户砖瓦企业全年申报增值税366715.22元,较去年同期增收61726.54元,增长20.24%,主要采取了七条措施:
一是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
二是加强对企业财务核算的辅导。
三是对账务不健全的企业,依据耗用的电量、燃料、工资核算砖瓦的产量,进行纳税评估,以此确定其销售额,进行核定征收。
四是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出现有用白条入账的砖瓦企业,按照税法条款严肃处理。
五是加大管理力度,从源头抓起,管理员至少每月稽核一次企业的申报资料,督促企业规范现金管理,建立了一套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申报制度,并经常性开展行业性对比分析,设立最低预警值,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砖瓦企业的稽查执法力度,提高稽查管理质量。
七是对砖瓦行业申报数额低于年初的最低预警线进行重点监控,要求各企业必须在每月10日前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对开窑、停窑或生产经营不正常的要书面向所上上报材料并说明情况,所上派人实地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