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向“高利低税”行业出招 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日期:2008-01-21
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由财政、地税、国税三部门联合制订的《合肥市娱乐业、服务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并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建立在地税、国税部门对合肥餐饮业深入调研、测算的基础之上,它的出台,将打破合肥餐饮业“高利低税”的局面。
5‰——行业贡献率太低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合肥注册登记的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共3623户。2007年度,合肥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现营业收入27亿元,但仅向国税、地税部门缴纳所得税不到1000万元,如此算来,合肥市餐饮业百元销售收入所得税贡献率不到5‰。
而业内人士称,实际上,即使保守测算,餐饮业的行业利润也在15%以上,也就是说2007年度合肥餐饮业共获利4亿元以上!如此高利润的行业,在享受着合肥日益完善的公共服务时,对合肥财政的贡献却显得太低。
67%——餐饮巨头喊“亏”
逃避所得税最直接的渠道,就是隐瞒获利情况,很多餐饮企业深谙此理。
前一段时间,市国税、地税部门对餐饮企业所得税进行调研、测算,测算结果让人瞠目结舌: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大型餐饮企业,自称“亏损”的企业竟占到67%!这显然与合肥市红火的餐饮业现状极不相符。
据介绍,餐饮、桑拿、茶社等服务行业以及娱乐行业逃避税款,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利用进货无发票虚列成本、不向消费者提供发票,从而以企业“账目不清”应对税务部门现行的“查账征税”。
10%——暂定所得税税率
根据刚出台的《办法》,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将建立严格的征管体系,并将包括餐饮业在内的服务业应税所得率暂定为10%(娱乐业为16%)。
自今年1月1日起,合肥对服务业和娱乐业全部采取“核定征收和查账预征”齐头并进的征管措施,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餐饮、娱乐等服务业全面推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合肥将全面推行税控收款机,强化“以票管税”,提高有奖发票的中奖率,促使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