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天津市2005和2006版餐饮有奖发票作废
日期:2008-01-17
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从2月1日起,地税局将停止对消费者持有的印有“2005年”、“2006年”的《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兑奖。
记者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从2月1日起,地税局将停止对消费者持有的印有“2005年”、“2006年”的《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兑奖。税务部门还提醒人们注意商家提供的发票联左上角印有“2005年”、“2006年”的《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从今年1月1日起作废。消费者在索要发票时,要注意查验经营者开具的发票是否是作废发票。
据介绍,为加强餐饮发票管理,进一步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热情,防止偷逃税款行为,去年8月1日市地税局第三次更换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新版饮食业定额有奖发票运用纸张防伪、加密防伪、数字防伪、背景防伪和印刷防伪等防伪技术。发票采用干式复写防伪水印纸印制,透光可见“SW”字母。防伪纸采用双色彩条涂层,存根联背涂颜色为紫色;兑奖联背涂颜色为绿色;发票联背涂为紫色和绿色两种颜色。背涂颜色具有一次性转移,不可重复书写功能,正面书写字迹背面颜色脱离显现白色痕迹。发票联右下角印制的灰色防伪标,通过发票解锁片变换角度后可看到“津”、“税”字样。发票联的发票名称、兑奖联的“刮开区”中英文之间,印制“天津地税”字样的微缩字。
新版有奖发票启用后,原使用的有奖发票联左上角印有“2007年”的《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可以延续使用,是有效的发票。而“2005年”、“2006年”《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从今年1月1日起作废,《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的兑奖期限为1个月。税务人士提醒中奖人及时兑奖,不要错过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