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地税下企业宣传土地使用税
日期:2008-01-08
为了做好深圳市2007年11月1日开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宣传工作,提高2007年度该税种的税款入库率,日前,南山区地税局组织税务管理人员前往深圳市大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现场纳税宣传辅导工作。
大冲社区位于南山区东部,毗邻华侨城,其他三面与高新科技园相连,是南山区28个城中村之一,深圳市大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六个自然村合并而来,辖区面积0.68平方公里,其中各类建筑物1337栋,总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私宅98万平方米,第三产业比较发达。
当税务人员讲明来意,该公司的领导班子十分配合,班子全体领导成员带头并组织了属下的六个自然村的负责人和会计等近三十人在该公司三楼会议室参加了这次宣讲会。税务人员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立法背景和意义,并重点针对该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纳税期限、地点及申报指引等相关事宜进行讲解。宣讲会后税务人员与参会人员分别进行了交流,释疑解惑。
同时,该局税务人员还详细了解该公司今年和明年的生产经营、收入增长变动、税收变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开展了税源调查。这次税法宣传工作及时增进了辖区企业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认识,也让税务人员更加了解企业对开征该税种的态度和疑虑,方便了纳税人,强化了税企的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