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年入超12万者开始申报个税
日期:2008-01-07
在2007年度年收入超过12万以上的纳税人,从今年1月7日开始自行纳税申报,但不少高收入者对如何计算年所得还不甚了解,特别是今年刚实施的申报新规定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为此,记者专门向潍坊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咨询了今年申报个税的新变化。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二个纳税申报期。因为潍坊地税部门于1月6日之前,需统计汇报2007年的相关数据,所以今年1月7日起为正式申报的日期。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市民可以到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地税部门进行申报,如果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可根据个体经营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报。
高新区一家建材企业的工程负责人李先生认为,自己平常取得收入时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年底就不需要再申报了。对此,潍坊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先生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收入超过12万元,无论平常取得各项收入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平时已申报缴纳了税款,申报时无需补缴税款,如果平时有应扣未扣或应缴未缴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应缴未缴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由于国家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所以今年的纳税申报表有了新的变化。记者看到新的申报表上将“股票转让所得”和“个人房屋转让所得”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下进行单列申报。此外,基本信息栏添加了职务、受雇单位等细化信息,还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税额、应退税额等科目。据悉,自行纳税申报表可以到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也可登录潍坊市地税局网站(http://www.wfds.gov.cn)免费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