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首日炒股炒楼收益个税申报者寥寥
日期:2008-01-04
昨天是元旦休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记者了解到,从昨天起2007年收入超过12万的市民就可以前往苏州市地税局的相关办税大厅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了,而与去年个税申报不同的是,今年炒股和楼市投资收益将需要明确申报。
记者在苏州市地税局网站上发现,地税部门已经发布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提醒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表示,个人所得税申报的范围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总共11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今年11月发布的相关规定,今年纳税人在填写《个税申报表》“财产转让所得”一项时需将股票和房屋转让所得分列。如果转让盈亏为正数,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盈亏为负数,则填零。股票转让所得根据目前规定是免税的,且允许盈亏相抵;个人房屋转让所得需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免税。
下午,记者在苏州市地税局干将路办税大厅看到,办税大厅内已经专门设立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窗口。不过,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天只有少数市民前来申报。“不少人只是来咨询一下申报流程,或者是索要申报的表单。”这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其实市民可以前往地税局网站下在申报表单,同时也可以通过地税局网站直接进行申报。
一位正在帮公司办理税务扣缴业务的黄先生表示,他所在的单位去年就有很多人自行申报了个税,而今年也会按照惯例帮他们统一申报。在谈到今年炒股、炒楼收益需明确申报时,黄先生说:“这只是把财产转让所得更加细化而已,所以申报这两项也是应该的,毕竟股票和房产收益都是个人的资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