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700下岗工享受税收优惠580万
日期:2007-12-19
石门县地税局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到今年11月底,共为709户下岗人员减免地方税收586万元。
为了更好地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再就业渠道,石门县地税局在利用电视、报纸、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帮助下岗职工吃透政策、用好优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特点,出台了一系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质服务举措,开辟了“再就业税收优惠绿色通道”,从税务登记、资料审验、证件发放到发票购领实行“一条龙”服务。同时,为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办税“五优先”制度。即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领购、税务咨询、申请审批实行优先。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劳动服务型企业申请减免税,凡提供减免税证明材料和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审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