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一半长沙车未缴车船税 本月不缴最高要罚5倍
日期:2007-12-14
新车船税的第一个征收年度已近尾声。数据显示,目前长沙市已按时缴纳车船税的车辆还不到应缴车数的50%%.对恶意拒缴车船税、并未及时进行申报补缴的车辆,长沙市地税部门将曝光黑名单,并酌情施以罚款,最高罚款额度为欠税款的5倍。
年度缴税期至12月31日止
今年1月-11月,长沙市地税系统已自行征收车船税约2200万元,8月-11月,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款达1200多万元。据此测算,全市已按时缴纳车船税的车辆约为15万台,除去少部分属于国家允许免缴车船税范畴的车辆,仍有近半数车辆未进行2007年度的车船税申报缴纳,一些车辆的欠缴年份甚至延长到了更早以前。
为此,长沙市地税局税政二处提醒广大车主,2007年度车船税缴纳期限截至本月31日止。尚未缴纳车船税的车主应在这最后的10多天内赶紧办理申报缴纳手续。除各个地税办税大厅可以办理之外,市内具有交强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均可办理代收代缴车船税业务。
恶意欠税最高处5倍罚款
对于部分车主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拒缴车船税、质疑保险机构“搭车多收费”的行为,岳麓区地税局车船行业税收征稽所负责人表示“这完全是一种误解”。但他坦言,保险机构将与地税部门联合形成车船税的“征收关卡”:一旦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拒缴车船税,保险公司将要求其先到地税部门交清欠税再来办理交强险;如果车主首次拒缴后并未及时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车船税,保险公司将向地税部门提供车辆详细信息,“锁定”为车船税黑名单在媒体公开曝光,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他透露,对这部分车辆,除必须缴纳2007年度以及此前所欠的全部税款之外,还将按每天万分之五征收欠税滞纳金。另外,地税部门将视情况对其处以欠税额0.5至5倍的罚款。
免税车辆也应及时申报
由于车船税政策方面的调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车从今年起不再享有减免税“特权”。据长沙市地税局掌握的情况,目前省市各级政府机关车辆都已主动申报缴纳车船税,希望个别尚未缴纳的行政事业单位引起注意。
此外,城市公交车、县以下客运车船、军队及武警专用车船等按规定可免征车船税。地税部门表示,这些用车单位也应及时办理免税申报手续,逾时未申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免税权利。由于今年是车船税开征的第一年,申报期将延迟到今年12月31日,从2008年开始,每年都应在6月30日前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