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历史欠税有望被豁免
日期:2007-12-13
「东北经验」
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支持力度。目前,国家已支付东北三省60多户破产企业补助金163亿元,占全国用于这方面资金的23.3%.国家还决定,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给予豁免。
「开封情况」
在“工业强市”战略的引领下,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企业改制工作。目前我市能改制和较容易改制的企业均已进行了改制和破产,没改制的企业大都是包袱重、负债高、人员多、无资产或资产进行抵押、安置职工资金缺口大的企业。据测算,到2006年年底,我市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还有数万人,职工安置难度很大,给企业改革造成很大阻力。
「记者走访」
“市委、市政府对企业改革改制和职工安置一直高度重视,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12月11日上午,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恳切地说。据了解,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学习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制经验,向省发改委提出了对开封企业改制享受优惠政策的建议,待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施行。即对开封老工业基地已进入破产法律程序的中央及中央下放地方管理的企业,中央财政拨付破产补助金。破产补助金可按需安置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拨付。对政策性破产企业处置资产和土地资产免征营业税和其他税收。对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涉及抵押和担保的,给予适度的政策调整。“需要重点说明的是,这是我们正在积极争取的政策,一切均要等国务院批准后才能执行。”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强调指出。市劳动仲裁院院长杨继山在记者的采访中高度评价了我市向上级申请的这一政策。“如果上级批准了这一政策,将大大加快我市企业改制的步伐,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并能够更好地解决我市一些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推动我市的经济发展。”
李先生是我市一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前些年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发生历史欠税数百万元。“这些历史欠税形成了沉重的保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李先生沉重地说。然而当国务院将开封确定为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试点城市后,李先生感到迎来了新的希望。因为东北的做法是,对部分国企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给予豁免。
“我们现在也在向上级积极争取政策,对1997年以前企业历史形成的、确实难以归还的欠税,向国务院申请全部予以豁免。”市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据了解,目前,我市已对截止1997年年底我市市属国有企业形成的历史欠税,摸清家底,测算完毕。现已上报上级部门。“这些历史欠税如果能够被豁免,无疑将会为我市企业减轻极大的负担,对工业强市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位负责人肯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