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税收政策
日期:2007-12-07
2007年,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新企业所得税法等重大税收政策相继出台,各地国税机关采取多种形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吉安市、新余市、鹰潭市国税局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吉安市国税局一是抓宣传。分地方党政部门、出口企业和基层税务部门三个层次,宣传调整出口退税率的重大意义,鼓励企业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
二是抓分析。深入开展重点出口企业退税进度分析,帮助出口企业查找制约出口退税申报进度的因素。截至10月31日,该市办理出口退税8300万元,同比增长53.4%.
三是抓管理。加强对出口企业退税申报中异常现象的分析,下半年对3户企业开展退税评估,补征增值税7.8万元。
四是抓衔接。将出口退税管理融入大征管范畴,完善征退查部门间的衔接。7-10月份,该局对15户纯出口企业因退税率降低需应缴纳的106.7万元增值税全部组织了入库。
新余市国税局对调整后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梳理,整理出涉及本地区企业的产品目录,组织税收管理员深入出口企业共同分析政策调整后对企业产品出口的影响,对出口企业转变出口策略、改善产品出口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等方面提出有益的建议,帮助企业减少政策影响。对企业报送的出口合同及其货物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出口货物的跟踪监控,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鹰潭市国税局对出口企业会计人员和法人代表进行集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同新办出口企业的联系,积极开展跟踪辅导服务,帮助企业建立严密的内部单证传递及管理制度,强化对出口单证的回收和管理,缩短退税周期。1-10月份,该局实际办理出口免抵退税169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9%.其中退税额3826万元,办理调库13098万元。
赣州市国税局加强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税管理
一是严把认定关。密切与民政、劳动、残联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开展资格认定信息交换审验,确保安置残疾人企业资格认定准确。
二是严把核查关。不定期实地核查,审核《认定意见书》与企业实际情况的相符性,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残疾人员和在职职工变动等情况。
三是严把退税关。细化安置残疾人企业的税收管理台帐,实行三级减免退税审核制度,由税收管理员、税政部门、分管局领导按月逐级核实,确保减免税政策有效落实。据统计,该局管辖的安置残疾人福利企业12户,实际安置就业残疾人265人,新政策实施后三季度新增安置人数25人,应退增值税额117.63万元,比一、二季度平均退税额减少3249.94万元。
萍乡市、景德镇市、九江市、南昌市经开区、庐山区国税局做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工作
萍乡市国税局一是做好数据测算和调查摸底工作。该局先后组织了三次数据测算,了解政策对全市经济的影响。预计该市下半年发生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600万元左右,抵欠、抵扣后可办理退税额预计3000万元左右。
二是抓好了政策宣传和培训。
三是拟定下发了增值税转型试点企业操作规范,完成了634户企业的扩抵备案登记工作。
四是抓好了退抵税审批工作。截至10月底,该局共办理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抵缴欠税 0.31万元,退税185.19万元。
景德镇市国税局印发政策单行本5000份,免费发放有关企业和政府部门,在全市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班上就该项政策进行专题讲座。做好了422户企业扩抵备案登记工作。利用政策机遇,促成了12户汽摩配企业落户该市高新区。7-9月份,为符合增量抵扣条件的84户企业,办理税款退库573万元。
九江市国税局建立备案登记台帐和税收政策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机制。加强企业新增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以及增值税增量等相关数据的分析预测。7-9月份,该市符合抵扣条件的761家企业共购置2.34亿元固定资产设备,抵扣税额3673万元。预计下半年固定资产设备类可抵扣增值税7205万元。
南昌市经开区、庐山区国税局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分析、查找政策执行方面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系统内外培训、企业备案登记、欠税核实、退税核定等基础工作,夯实政策执行基础。
抚州市、上饶市国税局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 抚州市国税局建立不定期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残疾人人员变动等情况,为落实优惠政策和资格年审提供准确依据。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享受新优惠政策的申报工作,同时通过税收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强化政策落实。
上饶市国税局积极引导地方政府转变单纯利用税收优惠招商引资的观念,充分利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兴办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产业,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芦溪、瑞金、宜丰、西湖区、珠山昌江、赣县、新余市开发区、南昌市高新区国税局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准备工作
芦溪、瑞金市国税局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实施新税法给地方经济发展、产业走向、地方财力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以及新税法实施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把新税法作为重点咨询解读内容,帮助纳税人准确解读新税法,提高新税法遵从度。
宜丰、西湖区国税局对系统内税务干部进行新税法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实施新税法能力。加强所得税基础信息维护工作,积极总结原企业所得税征管经验,并根据变化内容探讨新企业所得税征管措施。
珠山昌江、赣县国税局积极主动向纳税人、投资人宣传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可用的替代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及领域。围绕与新税法相关配套的税收政策、征管制度等开展调研,建立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
新余市开发区国税局做好两法合并衔接配套工作,做好辖区内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的清理和鉴定。主动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户管划分上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协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南昌市高新区国税局成立企业所得税法研究课题组,分户开展调查测算,按政策优惠的不同层面、影响范围及税额等内容全面评估新税法施行对税源的影响。对受新税法影响较大的外资企业、内资所得税税源大户实行跟踪服务,对新旧税法衔接中的问题,及时向纳税人反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集纳税人迫切希望了解的政策点,举办辅导讲座分析新税法的修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