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六县获多项税收优惠审批权 涉及内外资减免税
日期:2007-12-06
日前,河南国税发布通知称,扩大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6县(市)国税局部分税收行政审批权。
《通知》规定,对于6县(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税收减免的审批,以及6县(市)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内资企业所得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延长减免的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税后利润再投资退税的审批,均由6县(市)国税局比照其所在省辖市局管理权限执行。
相关法规链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六县(市)国税局部分管理权限的通知(豫国税发[2007]3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