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收到首笔城镇土地使用税
日期:2007-12-04
深圳自今年11月起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消息上周末发布,昨天上午,深圳市南岭股份合作公司财务人员就主动交纳了一笔数额为15282.08元的税款,这是深圳市收到的首笔城镇土地使用税款。
上月底,市地税局宣布,深圳市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停征土地使用费。200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今年12月1日至31日,缴税月份包括今年最后两个月。据了解,与土地使用费相比,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更广,金额明显提高。像南岭股份合作公司的工业用地每平方米每年土地使用费为1元,而土地使用税为5元,提高了4倍。
南岭股份合作公司在城市化改造中,原来村集体用地陆续转为城镇土地,按规定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该公司董事长张育彪看到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告后,立即向龙岗区地税局咨询纳税事宜。龙岗区地税局马上派人主动上门对该公司进行纳税辅导,详细讲解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缴纳程序。昨天一大早,南岭股份合作公司财务人员就赶到龙岗区地税局布吉税务所,在税务人员辅导下交纳了深圳市首笔土地使用税税款,其余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在准确计算后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张育彪表示,虽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比土地使用费提高了不少,但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而且,税额增加后,也“逼”着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合理、高效地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