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次通报了重罚未申报个税者案例
日期:2007-12-03
最近,自治区地税局首次通报了新疆对未申报个税者开具重罚的案例,3人因未申报个税被罚4000元,另外加收7000多元的滞纳金。
据介绍,沙湾县某工贸公司股东李某,兵团某团场团长周某、政委王某,去年一年所得均超过12万元,但一直没有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4月1日,2006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期满后,沙湾县地方税务局对8家企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查实上述3人年收入分别为28万元、20万元、19.5万元。据了解,这3位纳税人共查补个人所得税74779.20元,加收滞纳金7386.61元,罚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