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对最不发达成员实施关税减让
日期:2007-11-30
为加快南亚自由贸易协定下经济一体化进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非最不发达成员国决定在2007年底前,对从最不发达成员国进口商品关税减让0-5%.据尼泊尔工商部官员介绍,在周日召开的第13届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会议上,非最不发达成员国决定提前一年实施自由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关税减让。会议期间成员国商务部长回顾了经贸合作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其中,印度单方面宣布年底前对最不发达成员国敏感商品清单外的一些大宗商品实施零关税,并且印度承诺在08年前对最不发达成员国大幅减少敏感商品清单所列商品。
各成员国同意继续以半年为基础向南盟秘书处提交各国为南盟内部贸易发放的原产地证书,以方便监督南盟内部自由贸易协定执行情况。同时决定在08年2月底服务贸易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推动签署服务贸易协议。会议还决定08年在科伦坡、09年在不丹举办南盟贸易展。
据分析,由于尼泊尔已经享受印度给予的零关税待遇,此举将进一步削弱尼产品在南亚市场的竞争力,而孟加拉、不丹、马尔代夫将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