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税部门提前50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日期:2007-11-26
截至11月9日,全区地税系统今年完成各项收入突破41亿元,同比增长32.2%.其中,完成地方税收收入37.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4%,同比增长31.3%,提前50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今年前10个月,全区地税收入每月均在4亿元,入库数比往年月多出1亿元。地方税收实现跨越式增长有三个因素。
经济因素:一是全区投资需求旺盛,促进相关行业营业税快速增长。1-9月,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52.9亿元,增长21.5%,全区商品房销售额同比增长36.5%.相应地,1-10月建筑安装营业税实现5.39亿元,同比增长29.3%;房地产营业税实现4.4亿元,同比增长39.8%.二是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带动商业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1-9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6.1亿元,增长16%,1-10月商业企业所得税入库5788万元,增长39.4%,增收1624万元。
政策因素:一是税收政策带动相关所得税实现历史性增长。年收入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管理办法的实施,带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较快增长,增长38.1%,增收8820万元。货运恢复征收3.3%个人所得税,带动个体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增长了1倍,增收1亿元。二是因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提高、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实施,增收贡献突出,1-10月,“五税”收入总量3.7亿元,增长83.3%,增收1.68亿元,占到全区税收总增收额的15.3%,拉动地方税收增长6个百分点。
征管因素:一是自治区地税局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着力构建以税收经济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大征管”格局。据测算,全区提高征管质量增加地方税收6000万元,实施纳税评估增加地方税收3500万元。二是全区地税系统把干部队伍素质作为第二税源来抓,开展“转作风、促收入”的活动。据测算,地税文化促干部素质提高、“两查一清”打击偷逃税、改进纳税服务等多项征管措施合计入库地方税收约3.98亿元,直接拉动全区税收收入增长13.9个百分点。
近期,宁夏地税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全力以赴组织收入,11月9日至20日,在10天的时间里又增加各项收入2.5亿元,使全区地税系统的各项收入达到4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