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08年网吧税负统一 单台微机营业额为每月70元
日期:2007-11-12
为解决网吧长期税负偏低问题,日前,西宁市对全市网吧业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税负标准进行了全面调查,并计划自2008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西宁地区所有网吧的税负标准。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各区之间网吧税负水平悬殊较大,税负水平最高的区要比税负水平最低的区高出五倍。据网吧有关管理人士介绍,网吧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其收费标准一般不受经营场所位置的影响,但各区之间较大差额的网吧税负标准明显会造成西宁地区网吧行业整体税负的不公平。
针对此次调查结果,我市地税部门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全市网吧单台微机营业额统一核定为每月70元,照此计算,四区网吧的单台微机月税负为20.37元,与调整前税负相比,调增幅度为139%.此外,三县、城南和甘河地区单台微机月税负为19.95元,与调整前税负相比,调增幅度为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