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企业捐赠“农家书屋” 可免部分企业所得税
日期:2007-11-07
从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动员社会各界捐赠农家书屋建设,长春市规定,单位或个人捐赠图书1000册以上,或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可在国家统一制式的“农家书屋”标牌上刻上捐建单位或个人的名字;工商企业捐赠支出,在年度应纳所得税3%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交纳所得税前扣除;机关和事业单位因捐赠购书支出,可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据了解,长春地区乡镇一级有图书销售网点的不到四分之一。全市1671个行政村中仅有29个有图书室。农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的问题十分突出。长春市决定由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投入,统一为全市所有行政村配备300册以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方面的科普类书籍,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目前市政府拨付的200万元专项经费已经到帐。在此基础上,长春广泛动员社会开展向“农家书屋”捐赠活动,将捐助所得充实已设立的书屋,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长春计划到2008年5月,全市要有600—700个书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到2009年底所有行政村都建起合格的“农家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