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一级土地 使用税涨一倍 日期:2007-11-05
日前,甘肃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土地等级为一级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从原来的每平方米3元上涨到每平方米6元,其他等级的税额标准均有所上涨。
据悉,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甘肃省政府日前决定,对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在全省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同级地段内资企业适用的税额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