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批准延长互联网免税法 免服务税
日期:2007-11-02
据国外媒体的报道,美国白宫周三表示,布什总统将会在国会通过的延长《互联网免税法案》备忘录上签字。《互联网免税法案》将在11月1日到期。
美国于1998年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对互联网接入服务征税,也不允许在现行税收的基础上增加新的税种。《互联网免税法案》以三年为期,2001年和2004分别延长两次。这项法案于11月1日到期。此次,《互联网免税法案》原本再延长4年,但由于参众两议院要求永久性《互联网免税法案》的呼声很高,考虑到此法案可能在长期对国家和政府构成的潜在影响,因而最终采取了折中方案,将此法案再度延长了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