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今日起正式在杭州征收
日期:2007-11-01
私家车每年需要多缴税80元
2007年已按原标准缴税的年内需补缴
根据市地税局网站公告,今天起,纳税人在办理车辆入籍(过户)和年检时都需要按新的标准缴纳税。具体的征收标准为,超过20座的大型客车每年每辆的税额为540元,大于9座小于20座的中型客车每年每辆480元,小于9座的小型客车360元,排量在1升(包括1升)以下的微型客车则为24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年每吨为60元,摩托车每年每辆为60元。
记者随后从市财税部门12366咨询热线获知,如已按原先标准缴纳了2007年度车船税的,也还需要按新的标准补缴差价税费。
“补缴日期截止到今年年底,如果逾期将产生相关滞纳金。”咨询服务人员对记者说。按现行规定,杭州市的车船税都由纳税人在车辆年检时缴纳。而根据车辆两年一年检的规定,大部分的车主都在车检时把两年的车船税合并缴纳。
而新的税额政策出台后,“2006年的税费是没关系的,但2007年度的税费需要补缴。”咨询服务人员对记者说。即在去年和今年车辆年检时缴税的纳税人,都需要补足今年的车船税差额。“可以仔细去看看纳税凭证上的缴税起止日期。”
据悉,目前大部分私家车都属于小型客车,之前的标准为每年需要缴纳车船使用税180元,车船使用牌照税是100元,按新标准,大部分私家车主均需要补缴80元车船税。纳税人可在地税部门设在车管所及所属检测站、代办点各征收窗口按新税额标准补缴。
同时,国税总局还规定,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月应纳税月份数,其余则按年征收。
市地税局的公告还规定,军队、武警专用车辆和警用车辆、外交车辆、拖拉机及省政府规定的城市、农村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可免申报缴纳车船税。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管理,也属于免税范围,而此前按规定,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都需要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记者从省政府相关文件中获知,对城市、农村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船,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免征收车船税,自2009年1月1日起恢复征税;恢复征税后,如纳税确有困难需给予减免税的,由市、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按照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果已缴纳了车船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