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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对用票纳税人的领购使用缴销等进行全面清查 日期:2007-10-29
26日从宁夏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从现在开始到明年2月,将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行动。 据了解,当前贩卖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在我区的主要活动方式是通过向单位和个人邮寄、发手机短信来散发出售假发票的广告,有的犯罪分子甚至直接到经营单位散发广告。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假发票和非法出售发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集中整治车站、广场、货运市场等发票的集散地,处理一批非法兜售假发票的违法人员。 对于非法出售发票不够追诉标准的,公安机关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并处以罚款;对于购买假发票的,公安机关要协助税务机关追查发票的使用情况,由税务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使用假发票涉嫌偷税犯罪的,税务机关稽查后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税务机关征管部门将对所有用票纳税人的发票领购、使用、缴销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加强发票领购、发售环节的管理工作,杜绝骗购发票的发生;对违反发票管理的纳税人将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据悉,专项行动还将从源头上打击购买假发票的人员和单位,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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