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地税五项措施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日期:2007-10-24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国家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通知下发后,由于部分新闻媒体的炒作,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市民认为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征“重税”了。针对这种情况,该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澄清视听,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政策。
二是布置清算试点。全市确定近20户进行试点,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三是加强预征工作。经调查,部分地区土地增值税的增长与营业税增长不同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销售)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没有完全执行到位。该局对未按期、足额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堵塞征管漏洞,提高税款征收率。
四是加强二手房的税收征管。扣除项目从上限,税率从下限,税负大大降低,促进了二手房市场的繁荣。仅三季度二手房转让就征收土地增值税167.26万元。
五是做好重点税源户的监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确立监控重点,充分利用税源数据,认真分析税源变化情况,为加强征管和组织收入服务。1-9月,土地增值税共入库1.47亿元,同比增长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