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税启用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发票开票软件
日期:2007-10-2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日前,新疆地税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启用区局《发票监控查询系统》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发票自开版及代开版软件,同时将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机打发票统一纳入《发票监控查询系统》的比对监控中。
《通知》规定,对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纳税人原则上只能认定为代开票纳税人,由其主管地税部门先征收营业税等地方各税,再通过区局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发票代开版软件代开机打发票。
相关法规链接:新疆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发票开票软件的通知(新地税函[2007]4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