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税开展“四费二金”交叉检查 分期分批进行
日期:2007-10-22
为进一步提高“四费二金”征管水平,确保费金收入安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 湖南省局定于10月份开展“四费二金”资金安全及征收情况交叉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由湖南省地税局统一组织实施,14个市州交叉进行,每个市州局抽调2人,由收费科长带队,对另一个市州实施检查。省局派人到部分市州督查。市州局为必查单位,另抽查1个县市局、1个城市区局以及1户重点费源企业(由检查组到达后随机确定)。
从2007年10月17日开始,对14个市州局分两批两个阶段进行交叉检查。
第一阶段为10月17-19日,第一批单位检查第二批单位;
第二阶段为10月24-26日,第二批单位检查第一批单位。
第一批单位是:长沙、岳阳、常德、张家界、自治州、益阳、怀化;
第二批单位是:永州、郴州、衡阳、娄底、湘潭、株洲、邵阳。
10月16日下午2:30时,第一批单位参加检查的同志和第二批单位的收费科长到省局开会,部署检查工作。
根据省局通知,本次检查采取听、看、查、访的方法进行。首先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再看有关资料,对有疑点的环节进行深入核查,并走访相关单位和当事人。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写出检查报告,报省局收费处。每个费种分值100分,对一些重要指标实行扣分,扣完为止。综合得分为市州局、县市区局“四费二金”得分之和。
相关法规链接: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四费二金”资金安全及征收情况交叉检查的通知(湘地税函[2007]1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