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税深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提高工作效能
日期:2007-10-09
2007年1-8月,大连国税共检查全市各类纳税人6102户(包括废业清理4028户),有问题户745户,罚款471户,查补税款9355万元,其中查补税额7142万元,加收滞纳金763万元,罚款1450万元,错漏面12.2%(扣除废业清理后错漏面34.2%),处罚户率63.2%,处罚额率20.3%,入库7945万元,入库率84.9%.同去年同期相比,尽管在检查户数、查补总额等绝对额指标上有所降低,但在错漏面、处罚率、入库率等指标上,比去年同期都有较大的增加,其中,处罚户率增幅33.4%、处罚额率增幅11.4%、入库率增幅21.9%,反映出广大稽查干部加大了稽查工作责任心,稽查深度和质量上有了较大的提高。
截至目前,各稽查局接收总局核查任务,进行了两个行业的纳税核查工作,虽然核查工作耗时费力,且核查成果未能在稽查成果中体现,但我们也从中学到了先进的稽查方法,在完成评估核查任务中也丰富了税收稽查知识;同时,又有针对性地对保险及汽车维修企业、房地产业、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等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目前已临近“十一”,在剩下的三个月时间里,在努力提高检查户数、查补总额等绝对额指标的同时,各稽查局应在充分利用有利的客观因素基础上,深入查处设置账外账、两套账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和执行力度,继续改进稽查工作方式方法,在各个环节上实体与程序并重,努力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和质量,尤其是在证据规范、提高重大案件查结率上下功夫;继续总结积累行业检查思路,逐步建立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在完成全年稽查任务的同时,应注重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查补税款入库率,提高稽查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