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617家企业享受“费抵税”优惠
日期:2007-09-27
去年5月出台的创新“36条”配套政策不仅一一“落地”,而且陆续“生根开花”。昨天市政府召开的“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工作会”上透露,去年,全市共有617家企业享受到技术开发“费抵税”的政策优惠,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共计36.77亿元,比2005年度增长近一倍,由此少缴纳企业所得税7.33亿元。
目前,“36条”配套政策涉及的13项财税优惠政策都已在实施兑现之中。其中,“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简称“费抵税”),含金量较高,也最受企业关注。
除了“费抵税”,作为实施细则之一的“科技小巨人”工程也已完成了首批评选,共落实资金8000万元。其中,入选的20家“小巨人企业”每家获得资助150万元,50家“小巨人培育企业”每家获资助100万元。与此同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的受益面也越来越广。今年上半年的受惠企业超过了去年全年,571家企业仅流转税返还就达1.7亿元,相当于去年全年拨付资金的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