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被列为国家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
日期:2007-09-25
为了深化和推进物业税改革工作,今年9月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我市与安徽、河南、福建四个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
至此,我市成为继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六个第一批国家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省市后的第二批试点城市。9月9日至1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昌平召开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动员和培训会议,财政部税政司史耀斌司长和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陈杰司长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按照此次动员会议要求,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会同财政部门一同在沙河口区、瓦房店市和保税区开展一系列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为全国物业税改革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