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镇土地使用税增5倍
日期:2007-09-07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今年上半年地税增幅的一大亮点。据统计,今年前8个月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79亿元,增收4.01亿元,同比增长514%.
据税务部门分析,今年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将税额计算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2倍,南京市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由0.8~7元,调整为4~10元。鼓楼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幅最明显,位于全市增幅之首,增幅276%.此外,新修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把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也确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