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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档住宅别墅商场转让须得交土地增值税 日期:2007-09-04
如果你要转让名下的住宅,那么有可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通知说,根据厦门市地税局的通知,9月1日起转让二手房将按全额的0.5%征收土地增值税,征收时间以收件日期为准,不过普通住宅不在征收之列。 通知说,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指高档住宅、别墅、车位、商场、写字楼等),凡购买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购买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购买未满三年的全额征收土地增值税。
目前,厦门市岛内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的界定执行新标准,即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单位建筑面积售价超过7000元的住宅被划为高档住宅,其他住宅为普通住宅。普通住宅的交易契税按1.5%征收;高档住宅的交易契税则按3%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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